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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实行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分开供

2011-11-08 09:39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潇湘日报

株洲清水塘地区是老工业基地,工业结构性污染严重。省人大常委会7日召开长株潭城市群“一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交办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江强调,交办审议意见,是继续推进全省“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下阶段,省人大常委会将针对省人民政府整改落实中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检查,选定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建议,督促省人民政府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会议强调,要在财政的支持下,运用市场化手段,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清水塘搬迁。

省委常委、长株潭试验区工委书记陈肇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蒋作斌,副省长何报翔等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把长株潭核心区生态绿心保护放在首位,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全面落实《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以建设国家林业示范区为龙头,将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建成国家森林公园。长株潭三市近期要在各自生态绿心区域设立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永久性标志的保护界桩,对违规项目审批实行责任倒查。要尽快制定和实施多元的生态补偿办法,近期可将国家、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适当提高,在国家没有提高标准前,先由省、市财政分摊增加的部分。

会议要求,要特别关注湘江流域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积极谋划城市第二水源建设,逐步解决湘江干流重点城市的直饮水问题,研究启动实施城市引水方案,实行居民饮用水和生活用水两套管网分开供水。会议建议省政府牵头,加快编制水府庙水库流域保护规划,确定保护规划范围。

会议指出,对于株洲清水塘、衡阳水口山、湘潭竹埠港、长沙坪塘等重点污染源区域的治理,省政府要研究出台支持政策,争取国家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同时,鼓励支持株洲市加快推进清水塘整体搬迁计划,启动竹埠港搬迁前期工作。会议要求,要在财政的支持下,运用市场化手段,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清水塘搬迁,为全省两型社会建设提供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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