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污水处理率须超90%
2011-10-28 10:15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 马昭)昨天,省环保厅公布我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其中,西安市城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污泥处理处置率达80%以上;全省“十二五”期间环保总投资将达到2500亿元。
我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中,污染减排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要求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分别较2010年静态削减7.6%和7.9%;氨氮、氮氧化物分别较2010年静态削减9.8%和9.9%。根据规划,10个设区市2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指标考核达标率达90%以上;107个县(市、区)及30个重点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常规水质考核指标达标率100%。关中、陕北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全年二级和优于二级空气天数达300天以上,陕南设区市全年二级和优于二级空气天数达320天以上。
根据“十二五”环保规划,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75%以上,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30个重点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西安市城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西安城市污泥处理处置率达80%以上。
107个县(市、区)和30个重点镇均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安全处置率达到90%以上。
根据《规划》,“十二五”将实施六大工程,包括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农村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重金属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全民环保素质提升工程。
我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中,污染减排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要求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分别较2010年静态削减7.6%和7.9%;氨氮、氮氧化物分别较2010年静态削减9.8%和9.9%。根据规划,10个设区市2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指标考核达标率达90%以上;107个县(市、区)及30个重点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常规水质考核指标达标率100%。关中、陕北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全年二级和优于二级空气天数达300天以上,陕南设区市全年二级和优于二级空气天数达320天以上。
根据“十二五”环保规划,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75%以上,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30个重点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西安市城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西安城市污泥处理处置率达80%以上。
107个县(市、区)和30个重点镇均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安全处置率达到90%以上。
根据《规划》,“十二五”将实施六大工程,包括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农村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重金属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全民环保素质提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