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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扩建项目在立项前须进行“水影响评价”

2013-12-26 09:49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新浪

居民用水紧张的地区,不能新建住宅。日前,北京市水务局发文要求,全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立项前须进行“水影响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可以一票否决。该规定即日起至2014年6月底前,首先在朝阳、海淀、丰台、通州、大兴五区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后将在全市推广。

据《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编报审批管理规定(试行)》,“水影响评价审查”包含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三个方面。对于住宅项目来说,水资源论证主要是考察项目所在地点的取水、排水是否方便。水源从哪里来,用的是什么水,都要事先进行评价,避免超负荷新建;污水如何排放在项目建设前也应说明。水土保持则要求审查在施工动土时不会造成当地水土流失;洪水影响主要考察项目所在地是否存在洪灾隐患,项目会不会影响防洪、排洪。

另据北京市水务局介绍,继今年完成20座下凹式立交桥升级改造后,今冬明春,北京再启动23座下凹式立交桥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桥区防洪标准,保障汛期排水安全。升级改造工程预计于2014年汛期前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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