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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办法

2014-05-06 10:02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西部网

日前,从临潼区政府办获悉,临潼区正式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据了解,临潼区政府办于近日印发了《临潼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共十二条,对全区30个单位部门提出具体要求,并细化分解了各自的目标任务,对完成任务情况制定了计分表。

《办法》明确,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4个等次,以及与考核结果相对应的具体奖惩办法。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负总责,由区水务局汇通区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把检察结果报送区委,区委组织部门将把考核情况作为相关领导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将考核情况作为临潼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和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办法》明确,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主要河、湖、库水功能区达标等4个考核指标为否定性指标。

《办法》要求,考核结果不及格的部门,要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一个月内,向区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抄送区水务局和区监察局,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区监察局要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该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办法》还对团区委、区教育局、区文体广电局、区妇联等部门提出明确要求,要求要全力加强各群体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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