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2010-11-15 14:13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 牡丹晚报
菏泽开发区丹阳办事处的王先生咨询: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是多少?是如何确定的?
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答复:根据省政府135号令规定,从河流、湖泊、水库中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自备水源0.30元/立方米,公共供水0.20元/立方米;从地下取水的,自备水源0.55元/立方米,公共供水0.45元/立方米,微咸(劣质)水0.15元/立方米,疏干、排水0.10元/立方米。对于超采区内公共供水、自备水源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当地地下水相应公共供水、自备水源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