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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定者详解水污染防治中央投资渠道

2015-06-12 11:48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环境保护微信

十二五以来,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投入及其成效

2011-2014年,中央财政环保投入总规模为2275亿元,涉水专项资金规模不断加大。环境保护部直接参与管理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规模近270亿元,加上地方财政环保投入,共同带动社会环保投入上千亿元。

第一是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这大概在这个专项叫三河三湖,及松花江还有谁污染防治专项,总共涉及到十五个省。在十二五期间重点支持了咱们辽河摘帽。辽河流域率先推出重污染治理的序列。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创举,这是我们专项取得的成效。其次,就是家禽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这应该是我们国家在水环境保护方面的一个重大突破,再次,在2011年的时候为落实江河湖泊的战略,我们启动了第一批八个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水流域补偿,探索上下游互利共盈之路,截止到目前大概要投入将近十五个亿,用于东江流域,因为这个是一个试点,应该是全国的首创。

水污染防治资金需求到底有多大?

环境保护也日益成为公众和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我国每年全社会环保投资已接近1万亿。“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阶段性决定了环境保护投资尚处于大规模投入阶段。根据相关测算,到2020年,水污染防治资金预计需4万亿元。

在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环发[2010]63号),规划总投资584亿元。其中,优选项目投资333亿元,备选项目投资251亿元;近期投资441亿元,远期投资143亿元;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流域涉及23个省,规划骨干工程项目6007个,估算投资3460亿元,其中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221个,估算投资83亿元;在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涉及全国365个湖泊的保护任务,经测算需要资金2140亿元。在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其中优选项目需投资88.8亿元,重点项目需257.8亿元,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示范、典型场地地下水污染预防、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项目。尤其是对于地下水,这是可能在今年我们就要在地下水方面工程进行破题,原来一直了解的同志可能大家知道,更多是一些调查评估的内容。今年开始很多工程化的项目要进行支持。整个需求非常巨大。

针对这么大的需求,我们在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力匮乏的情况下,如何满足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投资需求,陈部长在三月份两会记者招待会上说的非常好,进一步开展环保市场,包括PPP绿色金融等等。包括还有进行价格改革等等一些内容。我们最近做的一些事儿也都在贯彻部长的指示。

水污染防治中央投资渠道

一方面,进一步整合设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为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转变政府职能、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即将印发,该办法为进一步整合设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提供了政策背景。2014年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整合,近期将进一步整合设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水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内容涵盖广泛。

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主要支持领域包括: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跨界河流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等方面。

今年中央将重点做好江河湖泊的保护工作,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资金分配主要用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今后水环境的治理思路为:逐步由末端治理转变为注重上游水源地保护,为下游地区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

另一方面,推动建立水污染防治领域PPP模式。《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水十条”的第一个政策配套文件,出台非常及时。《意见》也是国家层面部门联合出台的第三个文件。

《意见》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一是促进多元融资,努力破解社会资本投入制约瓶颈,调动社会资本,进一步开放环保市场。二是明晰项目边界,扩大合作范围,逐步将水污染防治领域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三是存量为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促进盘活存量资产和分步实施,重点突出国家重点支持江河湖泊动态名录等的资金支持。四是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边界和回报机制予以明确,便于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五是转变资金供给方式,重视专项资金使用方式与金融创新。六是优化项目管理模式,突出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七是规范操作流程,保障公平公正,强化第三方咨询服务。

目前还存在水污染的中央投资渠道单一、环保投资政策研究不足等薄弱环节。要加强政策研究与创新,在总结、提炼各地各有关部门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在环保税费改革、投融资政策、财税政策、环保基金等方面研究探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改正过去“政府单打独斗、裁量权过大”的弊端,明确责任主体,出台一些环境经济政策,加大全社会对水污染防治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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