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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流域养殖业粪污综合治理初显成效

2013-03-27 10:51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近日,笔者在湖南省湘潭市湖南大齐牧业养殖基地看到,一个个养猪栏舍排出的粪污直接流进了基地配套的污水处理厂,经过一定时间的净化处理,管道排出的水已清澈见底,该市环保局对排水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完全符合排放标准,这是湖南养殖环境加快好转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湖南省主推低碳养殖、清洁养殖,综合治理养殖污染,成效明显,特别是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的湘江流域,一幅“东方莱茵河”的美丽画卷呼之欲出。
为实现湘江流域生态环境根本性好转,湖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相关部署。该省畜牧水产局专门制定了《长株潭湘江库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对城区人口聚居区及水源保护区实行养殖业限期退出机制,将长株潭湘江库区养殖污染治理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2012年8月,该局组织湘江沿岸市、县对辖区内湘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一场一档,逐一登记造册汇总,由养殖污染治理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湘江流域的相关市县也成立养殖污染治理领导小组,长沙市制定《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规定城区二环线以内、湘江长沙段、浏阳河、圭塘河、龙王港等流域两侧200米~1000米城区区域在2012年底前全面退出畜禽养殖,市内五区在2013年底前全面退出畜禽养殖。株洲市下发《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市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规定“一江四港”干流及其支流两岸200米范围区域为禁养区,该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补偿资金,用于各区开展禁养区内以及湘江流域200米范围内的128个生猪规模畜禽养殖场搬迁、关停的前期工作。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治理、民众监督”的湘江流域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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