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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镇一个污水处理厂

2012-08-03 09:09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搜狐

 南都讯 记者杨振华 近日,惠州市政府印发《惠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15年,全市80%的县(区)力争成为国家生态县(区),国家生态县(区)中80%的镇成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国家级生态乡镇中80%以上的行政村成为市级以上生态村,2015年年底争取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

  城镇八成污水集中处理

  如何才能成为国家生态市?方案提出,惠州市的建设目标是城市生态环境趋于良好,城市环境全面达标,基本形成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其中,到2014年,全市各行政村要建设垃圾收集屋(或池),并配备专职环卫保洁员;确保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到2015年全市所有建制镇均建成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达到“一镇一厂”的目标,实现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奖励40万

  方案中也提到了淡水河综合整治的问题。到2012年年底,淡水河要实现“五年基本好转”的阶段性整治目标,深惠交接的龙岗河西湖村断面和坪山河上垟断面水质氨氮低于4m g/L,其他指标优于类。到2015年年底,实现流域整体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集中治污设施完善,流域水体水质进一步改善,恢复工业和景观用水功能。以淡水河、淡澳河为轴,沿水系形成收放结合的绿色空间,生态有所恢复,初步建成绿色环保、防洪减灾、生态景观的“两河四岸”,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据悉,创建国家生态市的有关经费将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依法征收排污费,将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逐步提高到保本微利水平。市财政还将加大生态创建“以奖代补”的力度,对成功创建生态村的单位奖励5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生态示范镇的单位奖励2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单位奖励40万元。

  创建国家生态市分五个阶段实施

  据了解,惠州创建国家生态市分五个阶段实施,今年4月至12月是准备阶段,成立以市长任组长的市创建国家生态市领导小组,编制《惠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实施方案》并按组织论证办理报批。5月到12月为宣传发动阶段,将创建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启动创建国家生态市。从今年12月到2015年6月,进入全面建设阶段,全面开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与建设等工作,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各项指标基本达到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2015年9月至2015年10月,编写惠州市国家生态市建设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等,并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省环保厅、国家环境保护部,接受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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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生态市”指标

  到2014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8000元以上,第三产业占G D P比例40%以上,单位G D P能耗不高于0.9吨标煤/万元。受保护地占全市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7%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环保投资占G D P比重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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