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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附属肿瘤医院污水池“吞人”事故调查组成立

2012-05-04 09:46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新疆网

        新疆网讯(记者张孝宇 刘盼)5月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安监部门获悉,5月2日发生的清理污水池导致3死1伤事故,乌鲁木齐市安监等多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医院展开事故调查。

  本网报道《新疆医科大附属肿瘤医院污水处理池“吞”3人》 ,2日12时左右,位于苏州路和北京路交会处的新医大附属肿瘤医院院内,4名男工作人员在污水池遭遇有毒气体,1人获救生还,3人不幸殒命。

  据事发当日下午市安监局有关事故快报,3名死者及1名生还者均为该院后勤服务中心职工,事发时正在对该院污水池潜水泵进行检修。

  5月3日日12时,记者在新医大附属肿瘤医院外科楼后的事发污水处理站前看到,调查人员用警戒线圈住了事发区域。

  院方工作人员透露,医院领导上午均去抚慰遇难者家属。

  16时许,记者等到了该院办公室一位张姓负责人,她表示,事发当日下午,院方便组建了“事故善后组”,分赴遇难者家里进行安抚善后工作。3日上午,一名遇难者已安葬。

  这位张姓负责人说,目前,院方正在全力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2日,市安委会向全市通报了含此起事故在内的两起中毒事故。4月8日,安宁渠镇一家非法经营的饭庄在清理窨井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

  乌鲁木齐市安委会同时要求,各区(县)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禁止不具备安全资质的施工队伍从事清淤、有限空间作业等。在污水管道、窨井、污水泵站、污水池、炼油池、纸浆池、发酵池、垃圾堆放场、粪池等清淤和维修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各区(县)安监部门对发生的中毒窒息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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