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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实行第三方管理

2011-10-10 10:19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东莞日报

             运营费由市、镇街和企业按3:3:4比例分担

本月起,全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将实行第三方管理,第三方管理产生的运营费将由市、镇街和企业按照3:3:4的比例进行分担。

污染源在线监控将实行第三方管理

据了解,为杜绝市重点污染源违法超标排污,环保部门推行了在线监控。但在实际管理中,仍有部分企业未按照规定运行,让在线监控起不到应有的监控管理作用。

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环保部门决定对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实行第三方运营制度。市环保局上月已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东莞市长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和东莞市佳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全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运营工作。并在上月底已经开始进行企业在线监控设备技术移交。

市镇企三方按比例负担运营费

“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运营过渡期。各企业须配合中标运营商在10月1日至31日期间完成全部企业在线监控设备运营管理交接工作。”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三方管理产生的运营费将由市、镇街和企业按照3:3:4的比例进行分担,运营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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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在线监控的重点污染源

在东莞市大力开展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中,纳入在线监控范围的包括电镀、漂染、洗水、造纸等行业,以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理厂等。水质监测因子的流量、COD、PH、氨氮,烟气监测因子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视频等是环保部门重点监控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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