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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饮用天然山泉水》征求意见

2011-08-01 09:37 分类:行业标准 来源:南方网

            摘要:天然山泉水水源处取水必须设卫生保护区。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为了规范山泉水行业发展,广东省首个地方标准《饮用天然山泉水》(征求意见稿)出台(下称《意见》)。

  南都讯 记者王道斌 实习生林洪海 通讯员粤卫信 天然山泉水水源处取水必须设卫生保护区。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为了规范山泉水行业发展,广东省首个地方标准《饮用天然山泉水》(征求意见稿)出台(下称《意见》)。(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意见》要求企业开发山泉水要采用山体自然涌出、渗流形成或在山体经钻井采集、未受污染,且非江河、湖泊及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仅经适当过滤和消毒灭菌等工艺处理,保留水源中一定量原有矿物质和微量元素且不含任何化学添加物,密封于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可以单独或联合使用杀菌处理,但不允许添加任何化学消毒剂。(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此外,标准明确要求在取水的水源地必须设立卫生防护区,在防护区界设置固定标志。(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据悉,目前广西、湖南、福建等省已制订并实施了相应的地方标准。广东作为山泉水产销大省,山泉水的销量已占广东包装饮用水产销量的35%。 (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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