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资讯 > 企业专栏 > 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或月内发放

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或月内发放

2011-01-21 16:39 分类:企业专栏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1月1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工作人士在2010年中国互联网产业年会间歇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牌照)将于最早将于1月最后一周正式发放,首批支付牌照的派发将首先考虑“银联系”等“国字号”支付企业。首批将仅发放10张支付牌照。

  同日,易宝支付工作人士也在此次年会间隙接受记者面访时证实了上述消息,易宝支付等民营支付企业有望拿到牌照,但是其所占比例不会太高。

  支付宝工作人士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只表示,“支付宝取得第三方企业支付牌照的希望比较大。”

  目前,支付企业申牌进入公示阶段,据央行各地分支行官方网站上的信息显示,共有1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公告被挂出来。

  据上述中国互联网协会工作人士透露,最终取得牌照的名单须央行总行以审委会的形式审批圈定,具体审批形式是央行各司的负责人参加审委会,投票决出最终名单。

  17家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是:北京商服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资和信)、开联通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易宝支付)、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王府井(44.00,-0.45,-1.01%)科技有限公司、钱袋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海航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Chinapay)、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快钱)、上海东方电子(4.98,0.13,2.68%)支付有限公司、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汇付天下)、上海盛付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盛付通)、快付通公司、财付通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海南新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其中,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易宝支付)、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快钱)、上海盛付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盛付通)、财付通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是主要的民营支付企业。

  央行2010年6月21日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支付机构依法接受央行的监督管理;未经央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2011年9月1日前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上一篇:黄光裕另起炉灶推国美体育 复制国美电器模式

下一篇:九三学社云南省委:应对季节性干旱 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