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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大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2010-11-26 10:16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中国人大网

    近日,溧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市《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五个执法检查分赴有关化工企业、河流断面、畜禽养殖基地、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地,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监管、城镇污水集中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保护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并听取了环保局负责人的相关情况汇报。

    针对当前水污染防治过程中存在的结构性污染突出、企业水污染防治意识薄弱和、农业面源污染凸显、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水环境执法监管有待加强等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是凝聚水环境保护合力。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把保护水资源和解决水污染问题作为关系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工程。建立健全齐抓共管机制,进一步明晰责任,加强协调,强化问责,做到计划统一安排,资金合理配置,监督手段共用,信息资源共享。

    二是着力推进结构减排。要充分利用环保倒逼机制,严格限制引进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努力治理老污染源,严格控制新污染源。要加快制订出台相关的激励政策,促进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引导企业将污水治理与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有机结合起来。

    三是提升污水处理水平。继续加大污水治理投入,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步伐,争取尽快建成使用。进一步完善城乡污水截流管网体系,加强排污监管,改善污水处理工艺,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率。积极探索和推行区域污水处理的模式,对全市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分区域实施”,优化污水设施布局,促进全市污水处理资源整合,提高污水处理效能。

    四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科学规划地处水源地及沿河流域的农业生产,调整种植结构和生产方式,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周边水环境的污染。严格执行规模畜禽养殖场环境准入制度,并鼓励发展科学养殖,生态养殖等循环农业,努力实现畜禽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五是强化执法监管力度。要对各工业园区及在建项目执行环评,同时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已引进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项目坚决取缔。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加大对重点行业、敏感地区的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向各类水体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着力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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