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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七部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2014-07-14 09:05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宁夏日报

7月份起,宁夏环保厅、发改委、经信委、司法厅、住建厅、工商局、安监局七部门联手推进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专项行动将持续至11月底,将重点检查地方各级政府节能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组织实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停建违规在建项目等;是否统筹部署对行政区内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石油炼制企业、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及燃煤锅炉进行脱硫改造,对燃煤机组、新型干法水泥窑进行脱硝改造,对燃煤机组、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进行除尘改造;是否制定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小锅炉,以及“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等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等并按期完成。严查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
对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电力企业,一律按规定扣减环保电价,对偷排偷放、擅自停运脱硫脱硝设施、自动监控设施数据弄虚作假的,依法处罚、追缴排污费。对应建而未建污染物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叫停;对排入管网废水超标、影响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私设暗管偷排的,一律报请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整改不到位、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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