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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文条例》下月起正式实施

2011-09-23 09:30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北国网-时代商报

              防汛情报预报、抗旱旱情监测、地表水资源监测、地下水监测、水质监测等都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22日,记者从辽宁省水文局获悉,从10月1日起《辽宁省水文条例》正式施行,这项对辽宁省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的公益事业将会为我省经济建设提供更多的服务。

  目前,辽宁省水文局下辖14个分局、8个水文巡测队。共设有水文站128处,雨量站558处,自动遥测站648处,墒情站91处,地下水站501处,水功能区675处(其中重点监测127处)。

  这些监测站每年对我省的江河、湖泊、渠道、水库的水位、流量、水质、水温、泥沙、冰情、水下地形和地下水资源,以及降水量、蒸发量、墒情、潮水位等实施监测。一旦出现汛情、旱情、雨情等讯息,监测站都会及时传递到上级指挥部,采取应对措施。去年全省经历了6次大到暴雨,雨量站每小时都会把暴雨中心区的雨量传递到防汛指挥部,对可能发生洪水的地方进行及时测报,为防汛工作提供支持,保证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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