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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区:统一水价,彰显公平

2011-05-09 14:55 分类:市场行情 来源:番禺日报

    余先生是化龙镇一间企业的财务主管,他家住桥南。细心的他发现,桥南的水费与化龙不同:他家用的是0.95元/立方米,化龙的同事用的是1.35元/立方米,公司用的工业用水更高达1.45元/立方米。他还打听到,邻近化龙的新造、莲花山,水价都不同。他奇怪:总面积才786.15平方公里的番禺区,各镇街的水价竟会如此不同?

  的确是不同。番禺全区有17家供水企业抄表售水自成体系,形成17套标准不一的水价,且水价结构和比价关系不统一,导致了番禺“同城、异网、异价”的复杂局面。

  根据番禺区价格成本调查队对全区2009年水价情况的统计,在17家供水企业中,自来水平均售水单价最低的为番禺水务公司0.924元/吨,最高的为大岗自来水公司1.3416元/吨,价差之比高达45.19%;化龙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35元/吨,市桥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最低为0.95元/吨,价差之比高达42.11%。

  关心同番禺不同水价的,远不止余先生一人。不少市民、投资者反映,由于水价不同,使得生活成本、生产成本不同,不利于公平发展。

  统一全区供水水价,是消除城乡供水差别、达到全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及“城乡和谐发展”的需要;是确保全区所有居民用水水价一致,公平、合理负担用水费用的需要。目前,番禺区各镇(街)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高低不一,不能体现公平、合理负担水费的原则。生活在番禺区的所有居民,应该享受相同价格的自来水,以体现“同城同价”的和谐发展目标。

  统一全区供水水价,是提升供水水质和服务,确保居民饮水健康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2004〕36号)第三大点之第(五)点:“……要综合考虑上游水价、水资源费情况,以及供水企业正常运行和合理盈利、改善水质、管网和计量系统改造等因素,在审核供水企业运营成本、强化成本约束基础上,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全区供水行业面临“三高”现象(自来水出厂水质要求越来越高,水源污染及水厂生产成本逐年提高)的制约,导致制水成本连年增加。然而,番禺区现行水价整体普遍偏低,在广东省内亦处于较低水平,制约了企业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通过统一全区供水水价的方式,促使供水成本较高、水质较差、服务较差的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降低成本,进一步增强其自身的活力,从而全面提升全区供水服务水平,实现企业经营的良性循环和城市供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统一全区供水水价,是建设“节水型城市”,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需要。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国家的基本政策之一。2005年6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发表专题讲话,提出要大力节约用水、注重运用价格手段和消费政策促进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进一步明确,要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并推进城市节水工作,要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建立能够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

  统一全区供水水价,是番禺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为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全区供水安全,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全区供水企业连续3年的成本监审为依据,结合国家有关利税政策和水价分类的要求,测算全区统一的综合水价和各类用水的单价,达到全区终端用水户的同一类水价完全统一。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监管,促使供水企业提供更优质的供水水质和服务,使企业通过加强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内部利润调节等提高运营效益,形成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机制。

  统一全区供水水价,是实现同城同价,办好民生实事的需要。今年,区委、区政府把全区统一水价作为十件惠民大事的第四件来抓。城市供水关乎国计民生。通过统一全区供水价格,促使供水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提升管理效率,不断提高全区供水企业应对源水污染能力,强化水质监测能力,构建城乡供水的安全保障体系;加快供水企业信息化建设和管网改造,保障终端用户水质,通过推进农村水改等措施,最终促进全区节约用水和水环境保护,提高城乡供水质量,消除城乡差别,实现同城、同价、同质,全面提高供水水质和服务,确保安全优质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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