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资讯 > 国内资讯 > 安徽省巢湖市污水处理厂被令整改

安徽省巢湖市污水处理厂被令整改

2011-05-03 08:56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中安在线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4月22日发出通报,根据2011年第一季度省环保厅的执法检查情况,决定对8起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巢湖污水处理厂“上榜”。

据查,该污水处理厂2#氧化沟因推流器损坏自3月8日起停用,未向环保部门报告;氧化沟溶解氧仪、污泥浓度计损坏。省环保厅已于2010年4月16日发文,要求该厂中控系统必须能反映在线监测数据等相关参数,现场检查时该厂中控系统不能显示进水COD、出水流量和氨氮等参数。此外,该厂总排口取样监测氨氮58.6mg/L,超标6.33倍;总磷1.88mg/L,超标0.88倍。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责令该厂限期修复氧化沟推流器、溶解氧仪、污泥浓度计,改正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的行为;限期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中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查找超标原因,限期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限2011年9月底前整改完成并通过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整改验收。

上一篇:海河流域地下水通报编制研讨会召开

下一篇:关于加快实施昆明市节水农业发展战略的对策建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