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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全国政协委员郑兰荪建议制定《水资源保护法》

2011-03-14 09:45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福建日报

在本次全国政协会议上,福建省全国政协委员郑兰荪建议,制定《水资源保护法》。

他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资源紧缺、水资源污染相伴而生且有逐步加大的趋势。现行水资源保护的内容散见于《水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之中,水资源保护的总体作用受到较大的限制;水资源保护的职责不够明确,有关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缺乏从防治源头入手加以保护水资源的具体措施;对违反水资源保护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尚显不足,难于震慑违反水资源保护的违法行为。

他建议,立法的主要内容上,基本原则应突出保护性开发、利用水资源,严格控制水污染,节约使用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水资源的归属和使用上,要明确水资源属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水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实行流域统一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保护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环境保护等部门协助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重要江河、湖泊设立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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