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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水务系统惊曝11人贪腐窝案

2010-12-13 14:45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正义在线

   12月12日,浙江省海宁市法院开庭审理海宁市给排水物资经营公司营销员郑国然受贿案,并当庭以受贿罪一审判处郑国然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海宁市检察院获悉,今年6月开始,该院在海宁水务系统掀起了一场反腐浪潮,至今已立案查处了水务系统贪腐窝案计11件11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截至目前,已有9人被判刑。。

    海宁市水务集团是一家从事城乡饮用水资源开发、供排水设施建设营运管理和资本经营的国有企业,下设8个国有资产控股企业、10个国有资产参股企业。而此次查处的11人均是有一定实权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具体事务的承办人,这些人利用手中的职权或虚开发票贪污国有资产,或收取高额回扣,或直接收受他人钱财……

    虚开发票害了俩所长

    海宁某镇自来水厂2007年整合后,成立了洁达水务公司。57岁的钱伯鸿出任该公司董事长兼营业所所长,40岁的马伟忠出任该公司副董事长兼营业所副所长。

    公司的前景很好,而自己年龄偏大很快就要退休,钱伯鸿每每想到这里,就心理不平衡,于是便在去年3月结伙马伟忠,在某供水管道改造工程过程中,让承包者虚开税务发票,而后报公司财务,从中套取工程款3万余元,他们两人均分。

      在非常轻松地通过“截流”获取了“第一桶金”后,他们乐此不疲,又在另一项给水项目中套取8万余元。

    今年2月,钱伯鸿退居二线,马伟忠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独自掌权的马伟忠开始单独作案,除了虚开给水项目发票外,还虚开各种餐饮发票2万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11月,钱伯鸿最终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马伟忠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2.5万元。

    有“借”无还被判11年

    现年52岁的郑国然是海宁给排水物资经营公司的供销员,虽然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但在这11起贪腐案件中,他的涉案金额却是最大的。

    据了解,自1991年海宁市给排水物资经营公司成立以来,郑国然就一直担任供销员,主要是负责采购和销售自来水管道及配件,并协助办理支付货款等工作。2003年,郑国然突然打电话给一个业务对象钟某,称“女儿出国留学”需“借”款5万元,他当时借钱后还写了所谓的借条。

   

    但事后,他非但没有还钱,还以父亲生病、家里经济困难为名多次向钟某暗示要钱。“从2003年开始,我干脆就以回扣的形式给他钱了。”据钟某交代,至案发,郑国然竟收受该公司回扣23万余元。

    “从钟某处‘借’到钱后,郑国然又以同样方式向江苏某管道公司的崔某‘借’起了钱。”据介绍,1994年以来,郑国然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共计38万余元。

    “好处费”毁了总经理

    案发时任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的朱再明,1967年生,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在很多人的眼里办事稳重,业务扎实,重情重义。但也正是这一点,让他成了不少包工头乐于结交的对象。

    朱再明结交了这些包工头朋友后,很乐意为他们介绍工程,提供帮助,而面对别人一次次送上门来的“好处费”和“感谢费”,他照收不误。今年6月,海宁水务系统被接连查出贪腐案件,给朱再明送钱的包工头以及朱再明的徒弟均受到调查,朱再明将相关款项清退后到检察院交代自己的经济问题。

    海宁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朱再明受贿案件时,检察机关指控朱再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价值人民币13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对此案宣判。

   “海宁水务集团的这些案件,虽然只是水务系统窝案中的个案,从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海宁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局吴局长说,“水务系统窝案中大部分人法制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严重。工程发包不规范、内部监督不严是水务系统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自来水管道工程安装、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和农村水改工程等建设都是民心工程,我们一定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据悉,海宁市检察院目前正在结合这批案件的查处,对水务系统职务犯罪窝案进行剖析,并着手与有关部门一起开展水务系统职务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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