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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末我省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率将达到50%

2010-11-24 10:17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互联网

日前,记者从省水利厅了解到,我省将力争在“十二五”末使全省农村水电装机超过110万千瓦,年发电量超过33亿千瓦时,全省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程度达到50%,为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和省委、省政府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实现陕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目标作出贡献。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在“十一五”农村水电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借鉴全国各地开发农村水电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总结农村水电开发利用的经验和教训,完善项目规划,提高我省农村水电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水平,科学合理、可持续利用我省水能资源。

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对壮大县域经济,促进陕南地区突破发展具有显著作用。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必将加快区域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的步伐,能够有效拉动规划区社会固定资产的投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新的财源。“十二五”规划新增水电站年发电量10.22亿千瓦时,按目前上网电价0.3元/千瓦时计算,年发电总收入约3.07亿元。农村水电建设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电能的增长必将扩大就业门路,带动县域矿产资源的开采冶炼,形成包括石英石开采、钒钛磁铁冶炼、水泥制造等资源开发及农副产品的产业链。

农村水能资源的开发,可使农村能源结构发生革命性的变化,将对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起到明显的作用。按火电厂平均每千瓦时供电煤耗320g标准煤计算,“十二五”新增水电站年发电量10.22亿千瓦时,可替代火电每年煤耗约33万吨,按工业锅炉每燃烧一吨标准煤产生二氧化碳2.6吨估算,年减排量可达86万吨。此外,通过以电代燃可有效减轻薪炭需求对森林的压力,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促进森林质量的提高,提高森林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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