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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连接供热管道与自来水管网最高罚10万元

2010-11-22 16:48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随着气温的下降,供热管道的水温开始上升,为确保供热期内城市供水的安全,天津市供水管理处再次提示广大市民,《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严禁擅自将供热管道与自来水管网系统相连接,违反者将依法受到处罚。

  据了解,以前每到供热期,总有个别单位或居民贪图小利,擅自将供热管道与自来水管网系统相连接,以图白用热水。还有的人出于个人目的私自改装供热管道。私接乱改中极易导致供热水流进公共自来水管网系统,对自来水造成污染。此类私接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生,市供水管理处将依据《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违法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将处以3000元至3万元罚款,严重者将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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