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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水源地保护区企业污水 达标才能排放

2010-11-08 11:09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燕赵都市网 

    石家庄市人大视察地下水源保护区 
 
  日前,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环保世纪行一行先后到位于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滹沱河污水处理厂、华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地,就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进行视察。

  滹沱河污水处理厂出厂水质优于一级A标准

  11月3日下午,环保世纪行一行驱车来到滹沱河污水处理厂。这里,厂区净用地面积达8.55万平方米,近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水量为4.6万吨,远期处理能力为7万吨/日。该污水处理工程出厂水(中水)水质要求达到一级A标准,符合景观绿化用水要求。

  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自2008年3月开始进行污水厂厂区施工,到2009年10月全部建设完成,2009年10月20日进清水进行设备单机调试,2010年3月1日厂区正式供电,进行全厂设备联调和调试运行,6月1日正式运行,10月7日已通过河北省环保局环保阶段性验收。

  “自今年6月1日正常运行后,出厂水质均优于一级A标准。预计全年减排COD约2000吨。”工作人员表示,处理后的污水将全部实现回用,一是作为观赏性景观用水、补充民心河水量;二是作为城市杂用水回用于城区,包括道路浇洒、城市绿化、卫生冲洗等方面;三是回用于附近工业企业作为循环冷却用水。

  污水管网收水范围包括:滹沱河生态开发整治规划区域东起京深高速公路、西至南水北调总干渠、南起石太高速公路、北至滹沱河南大堤约55平方公里。石津北干渠北至石太高速公路南的南高营、北高营、东古城、西古城、柳辛庄、柳董庄和肖家营七村庄范围内的排水,约8平方公里。

  华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超额完成节能目标承诺

  华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被市政府列为十五家节能减排重点企业之一。

  华曙制药集团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及任务是:“十一五”实现节能量6000吨标准煤。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41.9吨和138.6吨以内,比2005年分别削减18%和16%。截止到2010年6月,该公司累计完成节能量9185吨标准煤,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承诺。

  “现在,集团建有污水处理站一座,负责处理集团下属各公司所有生产及生活污水。”工作人员介绍,企业将所有生产及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后,经防渗地下管道排至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地下管道均采取防渗防腐处理,确保排放过程不产生渗漏,避免污染地下水。

  水源地保护区所有企业污水都必须达标排放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后,石家庄市将继续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区内的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从严处理。

  将督促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要求水源地保护区所有企业污水都必须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在岗南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常规检查的基础上,我市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关于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技术方案,对34项水质指标由每月人工取样检测一次增加为一周一次。

  石家庄市将进一步加强对有关县(市)区水源地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无环保审批手续和未执行环保“三同时”的企业,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对超标排污的企业,将按照管理权限由当地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对于限期治理后仍不达标者,将停产治理。多次发现问题、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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