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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半年河北省14座污水处理厂减排量为零

2010-10-11 10:39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长城在线

    近期,国务院节能减排督导组和省节能减排督导组在对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督导检查中,发现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行存在问题。日前,省住建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运行管理。

  通知要求,对于资金不足,不能正常运行的,相关市、县要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保证足额征收,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协调解决,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需要。对于管网不配套不能正常运行的,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相应配套管网建设,大力提高污水收集率,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污水管网配套情况作为两厂(场)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年底一并进行验收。对于设计不合理不能正常运行的,要抓紧与设计单位联系,针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年底前完成改造工作。

  通知特别指出,对上半年减排量被核定为零的14座污水处理厂(分别为:张北县、固安城区、阜平县恒和、涞水城东、青县县城、行唐县、正定县、鹿泉市西部上庄、邢台市续改建、鸡泽县、临漳县、馆陶县、广平县和肥乡县等污水处理工程),一定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满足建设部“建成一年运行负荷达到60%、建成三年运行负荷达到75%”要求的污水处理厂,对项目所在地市县进行通报批评;对于设施建成无故不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将按有关要求不予安排国家和省级污水处理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据悉,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建设运行不仅是全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也将作为今年两厂(场)建设评价和三年大变样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没有完成任务、达不到省政府目标要求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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