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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排污权交易下月正式实施

2010-09-19 10:31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新华日报

    记者昨日从省有关部门了解到,从10月1日起,《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相关管理办法已获省物价局批准,排污权交易将通过省环保部门搭建的统一的交易平台进行。

  为组织开展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去年9月成立。太湖流域各市在确定试点企业名单的基础上,进入了排污指标申购、核定、公示并陆续进入缴款阶段。江阴市在试点中,已有68家企业通过交易获取排污指标,交易额为674.7万元。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经过一年的试点后,排污权交易的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都已经有所规范,根据污染治理成本、环境容量资源的稀缺性、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我省将合理确定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和交易指导价,确保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开展。该方法对即将推广的全省排污权交易具有指导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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