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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10个工业园区明年底前须建成污水处理厂 不达标将撤销资格

2016-03-18 09:49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株洲市环保局3月16日消息称,今年,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田心高科园、荷塘工业集中区、渌口经济开发区等10个工业园区,都要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并于2017年年底前建成投用。

  株洲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科长刘清岸介绍,上述工业园区要求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并不是指目前园区内企业的外排水未经处理,而是根据环评要求,园区内企业需全部配有污水处理设施,企业自行处理达标后,才能向外排放。“工业园区建设污水处理厂,就是为园区水污染防治再上一道‘紧箍咒’。”刘清岸介绍,尽管设施齐全,但也不能杜绝个别企业偶尔偷漏排,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后,污水统一收集、统一治理,企业就没有偷漏排的空间。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年底前,逾期未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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