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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与央企积怨能了吗?建立法治秩序才能解决问题

2015-01-16 10:43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中国环境报

甘肃省兰州市有关部门近日发通报称,中石油兰州石化作为央企,不履行社会责任,要求其向兰州市人民道歉。官方通报显示,从去年8月至今,兰州石化公司连续发生多起环境污染事故。而兰州石化的负责人则表示,当地政府是想逼着兰州石化向兰州新区搬迁。

法治才不会沦为口水仗

此次地方政府首先发难,不论背后是否有利益纠葛,但这种以环境保护为利器的公然叫板,还是收获了民意,更向外界传递了地方政府不愿向利税妥协的姿态,给央企敲响了一记警钟。

作为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主体,兰州石化承担相应责任是必须的。眼下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应该是法治。这也是一级政府部门处理社会矛盾的基本依据,而不是比谁在道义上更优越,比谁的手腕力气更大。

如中石油这类央企,从地方政府求之落户不得的一纸批文难,到落户后伴随着当地GDP高速增长,污染情况同比攀升。这种关系未来将随着政府执政理念、公众法治观念的同步提升,而日益显现出更多的矛盾冲突。这次事件只是一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开端。

兰州政府与兰州石化之间的这场冲突,只有真正在法治的途径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才有可能真正具备范本的价值。只有建立在法治秩序上的“翻脸”,这场发难才不至于沦为一场仅仅停留在“社会责任”概念上的口水仗,也不至于两败俱伤。

——网易评论 刘雪松

公开合理解决争议

兰州市环保部门此次公开通报,或许真的有难言之隐。原因有二,一是对央企不敢严管。二是,或许这么做就是“逼迁”。这样一来,企业违法排污反倒不是地方政府重点关注的问题,而成一张“环保牌”。作为政府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环保法规,环保不是地方政府部门可打可不打、想打才打的牌。

对企业而言,必须遵守的环保法规,既不可投机取巧,也不能因自己是央企就妄自尊大。

兰州市环保部门公开指责企业违法排污一事,因企业及时、诚恳回应,或将很快退出公众视线。但如果所涉环境污染、企业搬迁等事宜就此回到台面下解决,未必就是好事。二者皆涉及公众利益,既然已经摆到台面上来了,双方不妨把争议焦点晾晒出来,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寻求合理合法解决之道。

——京华时报特约评论员 顾昀

道歉就能解决问题吗?

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因污染问题受到了兰州市政府措辞严厉的斥责,要求其向兰州人民道歉。

但是,仅向兰州人民道歉是不够的,必须按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兰州石化分公司下达经济处罚罚单和责令整改通知书。

只有双管齐下,才能使企业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作为央企,更应该带头遵纪守法,而不应当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于不顾。

尽管央企对地方经济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推动作用,但是,必须对央企实施属地管理。

只有增强法律的执行力,才能对违法排污企业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力;只有对企业法人代表依法问责,才能使环境保护法律得到认真贯彻落实;只有依法监管到位,企业才不敢拿环境保护法律当儿戏;只有依法加大经济处罚力度,才能倒逼违法企业采取积极有效的实际行动,而不敢用推诿的态度,怠慢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人民之声评论 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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