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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环境自治:用新思维破解老大难

2015-01-13 09:13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苏州新闻网

废水、噪声、烟尘……企业排污影响周围居民生活,怎么办?最常见的情形是,居民打电话找政府求援,由环保部门出面,派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与企业进行交涉。这样一圈下来,通常的结果是,执法人员来了,企业排污收敛了;执法人员走了,“老毛病”又犯了,反反复复。久而久之,环保部门自感力不从心,居民埋怨政府监管不力,企业认为居民太难搞。

这种状况能不能找到破解之道?园区的汀兰社区已经开始摸到了门路。那里试点的“居民环境自治”新模式,不仅让环保部门摆脱了尴尬地位,也缓解了企业与居民沟通不畅、互信不足的对立状况。

打开问题之锁的“钥匙”,其实就是政府变“包揽”为“放手”。在园区环保局牵头下,社区成立了“汀兰家园环境理事会”,通过这一新型的社会组织,在社区居民与周边企业之间搭起了一个直接沟通的平台。14家企业成员,通过不定期举办企业开放日活动等交流活动,让社区居民走进工厂,了解周边企业的生产工艺、废物处理及排放设施,再加上通过建立QQ群和意见定期回收机制等方式,让居民和企业建立起“无障碍”沟通渠道。企业环境排放信息、居民的环境诉求,以及环保整改设施进度等第一时间传递给居民。

对照1月1日起实施的新《环保法》,我们不难发现,汀兰社区试点的居民环境自治新模式,与新《环保法》的精神是完全吻合的。新《环保法》将“公众参与”写入总则,作为环境保护基本原则之一,这不仅赋予了人民保护环境的主体地位,也明确了每个社会人的环保责任。这一环境保护多元共治的法治理念,为改变环境保护主要靠政府部门单打独斗的老大难问题,提供了法律支撑。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治理各领域存在诸多难啃的“硬骨头”。善用法治思维,巧用法治方式,大力引导推动社会共治,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具体操作层面,要广泛吸纳社会智慧,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思路的不断产生。汀兰社区试点的居民环境自治新模式,就是来自民间、来自基层的智慧。

政府不能“包办一切”,让更多的社会组织更好发育和成长,适当承担公共服务功能,在一线即时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地分担起一定的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这应当成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一种新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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