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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014-12-18 09:01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中国水利

近日,山东省副省长赵润田就贯彻李克强总理11月24日视察水利部重要讲话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举措,认真落实有关工作部署,确保如期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一是组织各地认真自查,开展“回头看”。“回头看”工作主要从前期工作、投资和项目建设三方面,对2014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前期工作主要包括2014年度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工作程序、工作质量、实施方案编制等。投资情况包括年度资金计划分解下达、落实及使用情况,地方配套资金(市级、县级)、群众自筹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等。项目建设情况包括项目管理体制、法人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度建设进度及任务完成情况、完成投资、项目公示、开工建设情况、中间验收、试运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已完工工程计划竣工验收等情况。

二是组织省级督导检查和暗访。经省水利厅党组研究,决定全省共分8个组,每组由一名厅领导带队,成员由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组成,对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检查范围为全省17市31个建设任务重、进展较慢的县(市、区)。检查内容:一是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展情况,2014年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落实、建设管理等情况;已建工程的运行管理、水源地划定保护、水质保障、群众满意等情况;二是水质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单村供水工程是否安装消毒设施、能否正常运行;“千吨万人”以上规模供水工程是否设置化验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水质化验报告等情况。三是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情况,包括农村公共供水管理机构、编制、人员的落实情况,《山东省关于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出台情况,用电、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维护情况,水价及水费收取情况等。为确保督导工作顺利进行,省厅制定了具体的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方式和程序,主要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听取汇报等几种方式结合进行。

在组织省级督导检查的同时,12月2日—5日,山东省水利厅又组织7个工作组,对济南、淄博、枣庄、烟台等11个地级市21个项目县(市、区)工程进展情况进行随机暗访抽查。

三是通报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省水利厅厅根据汇总的督导和暗访情况,全方位分析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长期存在和当前突出要解决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组织实施、项目审批、资金落实、建设进度控制、水质检测、水源保护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同时积极推广德州、潍坊等先进市县的成功做法,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向各有关市县反馈检查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各市县在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原因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

四是对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进一步作出部署。省厅要求各地年底前必须全部出台《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山东省关于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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