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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加快建172项水利工程推水价改革

2014-10-13 10:08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香港万得通讯社

10月9日,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召开加快水利建设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治水兴水决策部署,针对农村饮水安全、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年度重点水利建设任务。水利部部长陈雷指出,要加快建设国务院部署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推进今明两年新开工44项工程建设,年底前争取再开工9项工程,明年争取开工27项工程。此外,陈雷提出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续进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着力加强农田水利终端配套设施建设。
陈雷指出,要准确把握水利建设任务,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
一要加快建设国务院部署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要加快重大农业节水、吉林中部引松供水、东北三江治理等在建40项工程建设,落实中央和地方投资,加强施工组织和质量安全监管。要推进今明两年新开工44项工程建设,在今年已开工辽宁观音阁水库输水、安徽淮水北调、西藏拉洛水利枢纽等8项工程的基础上,年底前争取再开工陕西引汉济渭、西江大藤峡、新疆阿尔塔什、贵州夹岩水利枢纽等9项工程,明年争取开工甘肃引洮供水二期、河南出山店等27项工程。要做好安徽引江济淮、云南滇中引水、黄河古贤水利枢纽等88项工程前期论证,统筹协调解决技术、经济、环境、征地、移民等问题,力争“十三五”期间尽早开工建设。
二要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任务。要继续加大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力度,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健全项目监督检查、审计稽察、绩效考核、评价评估和奖优罚劣机制,确保今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明年全面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
三要全力解决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从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明晰农业初始水权、深化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农业节水精准补贴机制、推广农业节水措施、加强农业节水工程体系建设等方面着手,促进农业节水增效。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续进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着力加强农田水利终端配套设施建设。
四要大力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国务院近日将专门召开会议对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行部署。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抓住冬春有利时机,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创新体制机制,增加投入,整合资源,组织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大兴农田水利建设,确保今冬明春完成投资和土石方量分别较上年增长10%和5%以上,确保投放机械、农民投工以及综合效益较上年稳步增长。
陈雷强调,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着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在建项目要制定周密的进度计划,千方百计保障施工条件,倒排工期,节点控制,科学组织,严格按照目标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尚未开工的项目要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解决好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突出问题,尽快做好招标投标、施工准备等各项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
二是着力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和预算资金尚未下达的省份,要抓紧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要落实地方建设资金筹措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尽可能提高省级资金比例,督促市县落实好配套资金。充分利用金融支持水利的各项政策措施,创新水利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
三是着力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认真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水利建设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特别要加强县级组织实施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民生水利工程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专项质量检测,确保质量不出问题。
四是着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互查、重点稽察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市县水利部门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效果,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地区和项目,要加大惩处力度,同时要把监督检查与指导帮扶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升建设管理水平。五是着力打造廉洁水利工程。
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指出,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是实施定向调控,激活力、补短板、强实体、惠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发展改革部门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统领,全力做好加快水利建设各项相关工作。
一是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抓紧与水利部门协商,尽快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并及时足额落实好地方配套建设投资,确保与中央投资同步到位。
二是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推动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政府投入,改善市场环境,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特别是今年拟开工的重大水利工程,要逐项制定时间表,倒排进度,落实项目投资,抓紧开工建设。
三是全力加快《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年度工程建设进度,全面完成今年确定的目标任务。
四是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指出,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持水利建设与发展是各级财政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水利等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财政支持水利建设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一是将水利作为支持重点纳入财政预算中期规划,明确财政支持政策和重点投向,增强水利投入的持续性和针对性。
二是加快财政水利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主动掌握重大水利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科学调动资金,优化拨付程序,保障重大水利项目资金需求。
三是大力支持建立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稳定增加水利改革发展的投入,探索运用多种方式,鼓励、引导和推动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
胡静林强调,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改进和加强水利资金管理。要建立健全覆盖水利资金运行和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水利资金分配使用的风险防控机制,探索建立资金分配与资金使用管理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要紧紧围绕水利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积极打造水利相关资金整合平台,加强水利资金整合统筹,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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