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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冲刺:水污染防治法

2014-09-02 10:09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网易新闻

水污染防治法。综合法律知识是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律顾问考试中占很大比重,在冲刺复习阶段一定要着重巩固知识点,法律教育网小编在这里重新整理其考试内容,希望各位考生能查漏补缺,完成最后的法律顾问考试复习。

(一)水污染防治法概述

(二)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水污染防治职责

2.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关

3.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

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

实行水污染物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制度。

城市污水应当按规定进行集中处理。

(四)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的法律责任

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水污染损失由第三者故意或者过失所引起的,第三者应当承担责任;水污染损失由受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完全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水污染损失的,免于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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