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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深圳“1年1遇”暴雨标准系误读

2014-05-13 10:25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给排水设备网

5月11日,深圳迎来自2008年最强的暴雨过程,市区多处遭受水浸。有媒体报道称:“深圳大部分的排水管道是按照一年一遇来建设的。一年一遇的标准相当于每小时降雨强度约为50毫米,当然无法应对11日巨大的降雨量。”深圳的排水设施是按照一年一遇的标准设计的吗?记者从深圳市水务局了解到,个别媒体报道系对水利设计的术语误解,排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一年一遇大致相当于防洪灾害频率10年一遇的标准,而且深圳已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排水标准。

据介绍,被个别媒体误读的“排水管渠设计重现期”用于计算雨水管渠断面形式和尺寸,排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与防洪标准中的灾害频率在概念上有本质的区别,深圳排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一年一遇大致相当于防洪灾害频率10年一遇的标准。不仅是深圳,其实我国主要城市都采用排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一年一遇的标准。而这一标准也随着城市发展不断提高。

例如,2004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一般地区选用1年;2007年发布的《深圳市排水管网规划》规定,现状管网按照重现期1年复核,新规划雨水管网采用重现期2年;2014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一般地区应采用2年。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排水设施均严格遵循当年规划标准。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的要求,深圳正在编制《深圳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规划》拟将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提高到一般地区3年,同时通过地表径流控制、综合管渠、泵站、调蓄滞流等设施的建设,拟将城市防涝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并通过模型模拟超标暴雨排水情况,制定应急措施,更大程度保障排水安全。随着城市建设标准提高,对不能满足新规划标准的排水设施,也将随城市道路或地块整体改造而逐步改造。

深圳下一步治理城市内涝过程中,将会把70%的设施投向那些排水措施薄弱的地方,尤其是原特区外,并强化现有排水设施的管理专业化,提高运营维护水平,加大对偷排泥浆、倾倒建筑垃圾、破坏市政排水设施等违法行为执法力度。

记者从深圳市水务局了解到,个别媒体报道系对水利设计的术语误解,排水管渠设计重现期1年一遇大致相当于防洪灾害频率10年一遇的标准,而且深圳已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排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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