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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开出8800万元排污费大单

2014-05-07 09:52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网易新闻

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在全国率先大幅提高二氧化硫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原标准的14至15倍,为全国最高水平。这就意味着,企业将拿出更多钱为排污付费。昨天,市环保局公布,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后,本市一季度排污费开单收费金额已达8800万元,是去年同期的10倍以上。排污费将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部用于北京市污染治理。

征收

最大一单65.8万元

从今年1月1日起,根据四种主要污染物的社会治理平均成本,本市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四项污染物的排污收费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公斤0.63元、0.63元、0.7元、0.875元提高到10元、10元、10元、12元。

3月7日,海淀区对北京科利源热电有限公司开出本市排污费提标第一单,之后其他区县均相继开出缴费单,其中房山区第一单为北京太行前景水泥有限公司,为65.8万元。这也是目前金额最大的一单。

截至4月底,全市一季度排污费开单金额已达8800万元,而去年同期则为834万元。本市四大电厂第一季度排污费共计1847.66万元。北京晨报(微博)记者了解到,此次为环保部门根据企业1月份的排污情况核定出来的缴费额,今后企业每月的缴费金额会根据排污情况有所浮动。

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张战平介绍说:“今年预计有七八千家单位需要缴纳排污费。”

处罚

排放超标加倍计收

为鼓励相关单位在达标情况下进一步减少排放,惩罚超标准排放,督促排污单位加大治污减排力度,本市根据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阶梯式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即污染物实际排放低于规定排放标准50%时,按基准价减半计收排污费;在规定排放标准50%至100%之间,按基准价计收排污费;污染物实际排放值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时,按基准价加倍计收排污费,同时要依规处罚。

如位于房山区的北京府东里利民供暖服务中心城东锅炉房,2月份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14毫克/立方米,排放量为13878.8公斤,由于超过规定的15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标准,按照20元/公斤的收费标准计算,核定其2月份排污费为277576元,如按原标准只征收9000余元。

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资料,第一季度,全市16个区县除石景山、密云、延庆外,其余区县均有因为主动减排而被减半征收排污费的排污单位。同时,石景山、门头沟、房山、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平谷等区县均有被加倍征收排污费的排污单位。

效果

四大电厂减煤20万吨

“收费不是目的,目的是让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仲崇磊介绍说,从新标准实施一季度的效果来看,由于实施了阶梯式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标准,大部分排污单位,特别是燃煤电厂、水泥厂等排污大户加大了减排措施,四大燃煤电厂今年一季度燃煤量共计260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20万吨,部分污染物排放值也低于规定排放标准的50%。

仲崇磊表示,提高收费标准后,排污费的收费已经开始逐渐接近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

执行

开单后七天内须缴费

仲崇磊介绍了排污费的征收流程。企业向当地环保局如实申报自己的排污情况,然后由环保局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定,核定出需要缴费的金额后,开具五联单给企业,告知其缴纳金额。企业拿着单子需要在七天内到指定的银行缴费,排污费会直接进入财政国库账户里。然后财政部门会把企业的交费情况反馈给环保部门。

企业如果在7天内没有缴纳费用,需要按照缴费额的千分之三交滞纳金。

拒不缴费将被强执

谈到对于部分企业可能存在少报甚至不报排污情况时,仲崇磊表示,环保部门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核定,全市有约250家重点企业实行24小时排放在线监测,监测数据直通环保局,这就是核定依据。针对没有在线监测的企业,环保部门的执法检查、监督性监测的结果也可成为核定依据。企业在申报时要附上监测报告,报告上的监测单位是需要有相应资质的,环保部门可以在这方面进行检查。

仲崇磊表示,环保部门确实发现了一些企业不如实申报,拒缴纳、欠缴纳排污费的苗头。对此,环境监察部门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和处罚,并对这些单位进行曝光。对于欠缴的单位,环保部门会依据程序进行追缴。对拒不缴纳的单位,会依据相关规定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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