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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拟建设第四污水处理厂 环评公示并征求意见

2014-03-21 10:38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中华泰山网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为改善河流水质,减少对地下水污染,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实现污水资源化,我市拟建设第四污水处理厂。为确保工程的科学性和环保性,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我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位于博阳路以西、泰良路以南、泮河以北,占地110亩。主要收集处理西至迎春路、东至天烛峰路、北至环山路、南至京沪高速公路的区域内所收集的全部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
  据了解,拟建项目是环保项目,对改善水环境质量会起到很大作用,但不可避免的对当地的环境空气及声环境等带来一定影响。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噪声设备主要是风机房的鼓风机、除臭装置的空压机,污泥脱水间的污泥泵、污水提升泵站的排污泵及中间提升泵房的潜水泵等。固废主要为栅渣、沉砂、污泥及生活垃圾等。
  但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分析,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量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工程建设不会对当地地表水、地下水等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声环境的影响也较微弱;在拟建项目采取严格有效防渗措施的前提下,选址基本合理。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保角度来看拟建工程是可行的。
  自3月11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和泰安市城市排水管理处将为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查询、查阅服务,同时在厂址周围敏感点进行关于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发放及征集工作。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包括: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废等);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要求;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其他。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为公众可以采取信件、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表达对泰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意见和建议。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为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联系电话:0531-66573388,E-Mail:pyn-13@163.com。
  需要注意的是热心市民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真实姓名和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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