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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61家企业试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2014-01-07 11:05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江西日报

1月以来,抚州6家企业相继收到了抚州市环保局的通知,告知他们已被列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范围。1月6日,记者获悉,江西省环保厅下发的《关于推进江西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试点工作通知》,已通过各地方环保部门逐步下发到企业,全省列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的企业为61家。
江西省61家企业试点
据省环保部门透露,参与此次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企业涉及11个设区市,其中南昌1家、九江8家、赣州19家、萍乡1家、新余1家、鹰潭9家、宜春6家、上饶8家、吉安2家、抚州6家。据了解,江西省计划两年内在61家企业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
当前存在污染的企业以“涉重、涉化、涉污”三类企业为主。此次列入试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企业为“涉重”企业,主要涉及重有色金属(含伴生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和铅蓄电池制造三个重点行业,试点期限为两年。
高环境风险已是当前许多行业无法回避的事实,企业迫切需要通过合法市场手段将责任风险转移出去或将其限制在最小程度内,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据省环保厅工作人员介绍,去年2月21日,环保部与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在涉重金属企业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这是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强制险后,我国推广实施的第二个全国性强制险。
江西省环保部门经过调研后确定了61家试点企业。目前,我国已在1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
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
抚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局已将通知发到抚州市的6家企业。在该工作人员看来,污染不能绝对地避免,但这一举措可提高企业的风险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当污染事故已成事实时,可适当减轻企业以及政府部门的压力。
据了解,环保部门通过招标已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为合作保险公司。据抚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之后的对接工作主要由企业和保险公司完成,企业将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并签订相关保险条例。
抚州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对于企业而言,污染有主动性污染和不可预见污染,其中主动污染是违法行为,人为的过失污染,会追究到企业和个人的责任。不可预见的污染企业难以避免,为企业环境污染投保,不单单是减轻企业的压力,同时在企业无力赔偿时,也可适时减轻政府的压力,这是一项双赢的举措。
省社科院专家认为,一些地方的工业企业污染事故不时发生,严重污染环境,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利用保险工具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促使其快速恢复正常生产,有利于让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
据悉,美国、德国和瑞典等国都在实行环境污染强制险。环境污染险产生几十年来,已出现向强制性保险演进、索赔时效长期化、投保范围广、保险机构专门化、环保部门大力参与、保险费率个性化的发展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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