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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明确治水目标 三年后可游泳

2014-01-06 10:37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浙江省金华市2013年强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1~10月,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首次实现了市、县二级流域考核全部都在合格以上。
一年灭黑臭、两年提水质、三年可游泳
金华市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5位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治水办,从有关部门抽调专人,具体推进整治工作。
针对个别流域水环境污染严重的情况,金华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浦阳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浦江段)工作职责的通知》,为11个部门下达了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
金华市出台了《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明确了治水基本目标和保障措施。近期目标为“三年三步走”,即:一年灭黑臭、两年提水质、三年可游泳。具体为:2014年底,基本消灭黑臭支流;2015年底,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全市流域整体水质明显提高;2016年底,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0%,流域生态实现良性循环。远期目标为全市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形成良好的生态系统。
建立河长制,每月公布水质排序
金华市全面建立了市、县、乡、村4级河长制,通过市长与各县(市、区)长签订河长责任书的形式,明确河长职责。
金华市划定了河流监测断面,并采用自动监测数据开展月度监测考评。将市本级18条直接入江的主要支流纳入市级河长制考核。市区设置了71个乡镇交接断面,将开展每月两次的水质监测。要求每个县(市、区)突出打造1条最美河流、整治1条最差河流。
金华市对各地16个主要江段的河长采用月度评价、年度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每月对各地水质进行量化排序,在《金华日报》上公布。考核结果与各地“以奖代补”资金和干部实绩考评挂钩。
金华市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行政约谈和问责。月度评价连续两个月不合格的,由市环保局进行预警通报;累计4个月评价不合格的,由市政府领导和监察局负责人对河长进行约谈,必要时在媒体上公布;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从下一年开始实行“区域限批”,停止审批、核准增加排放超标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新的大宗取水项目,停止设置新的入河排污口;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进行严肃问责。
排除隐患点,跟踪污染整改情况
加强监督、排除隐患是金华落实水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金华市督考办、市监察局、市治水办,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治水工作专项督查。市政府成立了7个督查组,分别由市政府有关秘书长带队,赴各地对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逐个督查。
市生态办对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进行预警通报。对省环境执法总队在金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专门制定整改方案,以文件形式责令各地开展整治。市区组织精干力量摸清金华江市区段入江雨水排放口的水质情况,采取“现场踏勘、采样监测、拍照取证”等办法,查明22个入江雨水排放口的流量、水质和污染源情况,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
为营造水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金华电视台播出57期《八婺问水 大型新闻行动》,跟踪曝光了45个污染点,《市民问政》栏目也多次开展治水问政活动。目前,45个问题已整改解决32个,其余13个正在整改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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