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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4企业违规获节能减排资金被通报

2013-05-22 09:36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新浪乐居

21日,记者了解到,审计署日前公布山西、内蒙古、辽宁等10个省(自治区)2010年至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及1139个节能减排项目审计结果。其中,内蒙古有4家企业因违规申请获得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问题被通报。

内蒙古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落后机组淘汰项目,由于供热原因,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单位原列入2010年关停计划的10万千瓦机组可延期关停。审计发现,截至2012年底该机组并未关停,2010年9月,项目单位违规获得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2250万元。审计指出后,截至2013年3月底,自治区财政厅已从项目单位收回上述资金。

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项目,2010年,项目单位将不符合资金申报条件的污水管网项目,与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一同以德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名义,申请并获得中央财政以奖代补资金1664万元。审计指出后,截至2013年3月底,自治区财政厅已从项目单位收回上述资金。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水厂总排扩容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单位先后以2007年底已完工的酚氰废水综合治理项目和2010年12月已完工的给水厂总排扩容改造工程项目,分别申请并获得自治区“2008年重点环保治理工程”、“2011年重点环保治理工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共1560万元。审计指出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已责成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厅等部门加强项目审核和监督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包头中益能供热技术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项目单位将9个2009年以前已实施的项目作为2011年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并被自治区纳入财政奖励资金扶持范围,获得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88.1万元。审计指出后,已责成自治区经信委、财政厅加强项目审核和监督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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