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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排污企业“黑名单”不如“断水断电”

2013-04-28 10:24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和讯网

27日,广州市领导新闻发布会召开,广州市副市长欧阳卫民表示,全市污染源普查一做完就会尽快公布排污企业“黑名单”,连同违规性处罚信息、对污染责任人的警告等都进行公开。

很多地方环保执法之所以无法取得实效,是因为势单力薄,孤掌难鸣。污染企业到了今天还能继续存在下去,必定是有硬梆梆的后台在支撑。环保部门想要治理他们那真是墙上挂帘子没门!就算是设立了排污“黑名单”那又怎样呢?近年来,各地都在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可是,这种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更有甚者胆大包天,顶风违纪。究其原因是因为守法成本很高而违法成本太低。比如,某企业排污污染了水源,造成了重大损失,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最高额度被罚款100万元。而某企业治污设施每天运行费用就需要10万元。如此算来,某企业与其治污还不如受罚呢。这就是各地环保执法走入“罚款治污再罚款再治污”怪圈的根本原因。

“黑名单”对国有排污企业作用不大,他们手眼通天,环保部门根本就无法关闭。因此,设立排污企业“黑名单”不如“断水断电”。环保、金融、供电、监察等部门必须联合行动,该出手时就出手,采取对排污企业公开曝光、断水断电等严厉惩罚措施多管齐下,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这既能起到震慑作用,也能为走出“企业无赖,环保无奈”的执法怪圈提供新思路、新办法。各地不妨一试。

“黑名单”对私营排污企业作用很大,他们主要是和环保部门“躲猫猫”,隐藏得很深,不容易被发现。这就要求各级政府迅速建立举报违法排污奖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公众参与打击违法排污的积极性。我个人认为,奖金最低起码也得一千元起步,否则,群众不会感兴趣,最高应该达到一万元。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更重要的是,各级政府必须坚决实施违法排污“黑名单”曝光制度,实行“一次性违法排污,永久性退出市场”的办法。如此一来,谁还敢太岁头上动土肆无忌惮地排污呢?

各级政府必须对各级领导干部推行环保工作“一岗双责”,无论哪级官员完不成环保任务就让他们土豆搬家滚球子。这就能有效地遏制官员占着茅坑不拉屎,这就能让官员使出浑身解数把治理污染企业当成自家的事情认真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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