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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2-12-12 09:22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环保部

近年来,青海省通过全方位落实湟水流域污染物“全测控、全收集、全处理”措施,湟水河水质状况由2007年的重度污染转为2009年的中度污染,继而转为2011年的轻度污染。经监测,目前湟水河全流域水质已达到国家控制标准,水污染治理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推进湟水河污染物“全测控”。沿湟各级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进一步强化流域水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在湟水流域设置了18个监测断面,在区域交界处的湟水海北金滩、小峡桥及民和桥断面建设了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湟水流域14座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33家重点企业安装了自动监测装置,58家重点企业安装了83台套视频监控设施,实现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与国家、省、地三级环保部门联网,基本实现了湟水流域重点污染源的“全测控”。

---推进湟水河污染物“全收集”。省政府安排在全流域开展了大规模截污纳管和排污口整治工程,省级安排专项资金,西宁市、海东地区和海北州加大资金配套力度,2010年至2012年共投入3.91亿元,共计完成730个排污口整治、新建配套管网239公里、日新增污水收集量达到11万吨以上。目前,西宁市区及沿湟各县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分别比整治前提高31和85个百分点,实现了城镇主城区绝大部分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目标。

---推进湟水河污染物“全处理”。自2009年以来,新建了12座污水处理厂,总数已达14座,总处理能力为每天30.7万吨,目前实际日污水处理量已达到27万吨以上,西宁市及沿湟8个县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92%和85%,提前实现国家“十二五”省会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0%、县城达到60%的目标。同时,不断加强流域内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污染控制和深度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治理水平及能力明显提高。

同时,沿湟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企业落户。认真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等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近年来湟水河道采砂及私采滥挖现象,加强河道采洗砂及垃圾清理整治的攻坚战,关停采洗砂厂305家,清理垃圾2.1万方。进一步加强沿湟流域农村面源污染治理,2009年以来,省环保、财政部门在沿湟流域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投入中央专项及省级配套资金近3亿元,共整治村庄391个,沿湟流域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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