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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官员:水价难题源于政企责任不清

2012-11-02 09:34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财新网

水价已成为中国各城市矛盾焦点之一,公众认为质低价高,水厂表态价低亏损,政府则在提不提水价问题上左右为难。这一团乱麻是什么造成的?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一位官员给出个人答案——政府和市场责任划分不清,已严重影响城市水价改革进程。

当天,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科研管理处处长姬鹏程,参加了2012年第七届中国(国际)水务高峰论坛。上述看法是他在论坛上演讲时发表的。

根据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提供的数据,2009年,中国城市自来水企业全年利润总额亏损16.9亿元,净利润为亏损19.1亿元。全国约70%的城市自来水企业亏损。

姬鹏程解释称,城市自来水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在于自来水管网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理论上讲,这部分供水设施的建设投入属于城市基础设施投入,资金投入量大,企业很难承担或在短期内很难承担。

现阶段,供水企业一方面需不断在基础供水设施建设上投入大量资金,一方面又无法通过快速提高水价以增加收入,很可能出现“建的基础设施越多,亏损越大”的问题。

姬鹏程表示,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已成为推行阶梯水价的制约因素。在全面推行梯级水价和计量收费的过程中,需解决设备改造的投入主体问题。以银川为例,设备改造的户均费用达1150元,改造投入较高。然而,宁夏许多市县政府收入有限,无法支付这些资金;如果将成本摊入水价,对低收入家庭而言也是巨大负担。

“在水价中,哪些需要由居民承担,哪些需要政府无偿投入,已是目前城市供水听证的主要内容,准确划分政府和市场的责任已不可回避。” 姬鹏程说。

姬鹏程坦诚,虽然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已明确指出水利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但相关配套政策迟迟未出台。同时,在承认水利的上述特性的基础上,不能将市场的作用完全排除,水作为重要的稀缺资源,其稀缺性、商品性也应在水价中得以体现。

姬鹏程建议,城市水价改革应划清政府和市场责任,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区分城市水务中的公益性事务和经营性事务。

具体而言,对于经营性事务,政府应该逐渐将制水、供水等具体服务职能移交给企业主体,退出城市水业中具体的经营和服务;对于水源保护、管网建设和维护等难以纳入计量范围的非经营性事务,政府需以财政形式支付,体现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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