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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一非法制革厂污水直排被罚13.2万元

2012-08-24 10:07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温州网鹿城支站

        温州网鹿城支站讯 “本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因反复从事制革湿皮加工,污水直排环境,经区环保局立案处罚纠正错误后,深受教育,现向社会公开道歉。”8月19日,藤桥伯和制革厂业主主动在《温州日报》上发表公开道歉书。此外,该业主还主动缴纳环保违法行为罚款13.2万元。

  据悉,该制革厂位于藤桥镇上戍下岸制革基地内,占地面积达2000多平米,平日里有5只转鼓在偷偷地加工生产。今年3月20日,区环保局对该制革厂取证监测,监测结果发现该制革厂排出的废水总铬浓度严重超标。在藤桥镇政府的组织下,各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当场查封该加工点,并拆除非法转鼓5只。今年4月,区环保局以“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监测不合格并直接向环境排放等事由”对该制革厂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但该业主拒不协助调查。

  7月底,区环保局向该制革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并处以13.2万元的罚款。8月13日,我区首个公安驻环保联络室成立,环保公安“齐出手”,强化司法保障,严厉打击当地非法制革的环境违法行为。就在该联络室成立的第二天,该制革厂就主动上缴了罚款,并关闭了厂房。

  “公安驻环保联络室的成立,使得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严重的非法加工行为证据采集有了更权威保障,对非法加工行为人采取的行政处罚责任得以刚性落实,对环保行政处罚案件交由法院强制执行是一个极大的补充。”一线环境监察人员介绍说。

  公安驻环保联络员、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三大队副队长缪仁义告诉记者,为有效制止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公安将继续协助环保,长期有效开展此项工作,对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法律的,予以行政拘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调查取证,报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徐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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