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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要求十二五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 污泥无害化处置率100%

2012-01-19 09:41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按照提高效率、城乡并重的原则,江门市继续加大投入,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提高管网雨污分流比例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效果,完善县城和中心镇配套管网建设和提高污水收集率,推进重点流域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12年,城区基本上实现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2015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规范化处理处置。

加强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降低填埋处置污泥的含水率。加快江门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倡利用热电厂、垃圾焚烧厂、水泥厂等协同处置污泥;重点推进市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中心建设,扩大其辐射范围至周边县、镇级污水处理厂,引导县、镇级污水处理厂开展污泥稳定化处理或脱水设施升级改造。到2012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以上,到2015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加强对污泥转运过程和处理处置设施、经营单位的监管,实施污泥申报登记和转运联单制度,严格执行严控废物处理许可管理,防范二次污染风险。将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保障资金投入,确保污泥安全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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