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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政府部门发微博向中石化追缴污水处理费

2011-12-22 09:20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南方都市报

从12月19日开始,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连发数十条微博,称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公司”)长期拒缴污水处理费,累计11769万元。对此,南化公司称企业有困难,且也对社会供水有贡献。南京供水处回应,这些理由都是五年前对方被查处时的理由,现在“依然坚强”。

“仅面对面催缴就达十多次”

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以下简称“南京供水处”)在官方微博说,今年以来,南京征收部门对南化公司进行了包括上门催缴、约请催缴、公函催缴、电话催缴等多种形式的催缴,“仅面对面催缴就达十多次”,并且7月份征管部门还与财政部门一起组织了上门核查,但是“南化公司始终不表态、不承诺、不见行动”。

南京供水处还指称,南化公司不缴的污水处理费中,还包括截留的本应缴纳给政府的费用。在微博上,南京供水处解释,南京百姓的水价中都含有1.3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南化供水用户缴给南化的水费中也都含此费,南化公司污水处理费分文不缴,实际上截留了这部分用户向政府缴纳的污水处理费。

根据南京供水处公布的数据,2006年到2010年,南化公司对外转供生活饮用水应缴的污水处理费是8045.3825万元,自用生活饮用水应缴的污水处理费是3724 .231万元,合计约11770万元。

微博逐一反驳南化自辩

前日,南化公司政治工作处称,已向南京市政府提交报告,希望能尽快协商解决。当晚,南京供水处发微博说,南化拒缴,自辩有四条理由,“一是承担社会供水有贡献;二是漏水严重,水费难回收,供水亏损;三是属困难老企业;四是大厂地区未建污水设施”。南京供水处称,这些理由“有的属历史沿袭,有的是内部管理问题,有的是自身经营问题,有的则罔顾事实。回顾五年前其被查处,这些牵强理由依然坚强”。

记者在2010年7月中新网的一篇报道中看到,南化公司提供的一份资料中,也有与上述理由类似的表述。根据南化公司的4条自辩理由,南京供水处逐一发微博反驳。针对“承担社会供水有贡献”,供水处反驳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南化公司与其他单位一样都应依法缴纳污水处理费,有贡献也要遵法。

针对“漏水严重,水费难回收,供水亏损”,南京供水处说,其中有合理漏损、消防、原住民免费用水等客观问题,征收部门历来承认,但最主要的是“长期以来不严格执行南京市水价政策”,南化公司对不同对象执行不同水价,2007年还曾被罚款40万元。在南化公司7月给中新网的资料中也称,“南化五年收取水费共计4368万元,却要上交给市供水节水处8000万元,南化将供水全部收入上交也不能满足要求”。

针对“属困难老企业”,南京供水处反驳说,全市自备水源单位基本上都比较困难,企业有困难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但南化公司社区管理处“长期采取不合作态度,导致事态升级”。

针对“大厂地区未建污水设施”,供水处称“南化公司认为原大厂地区至今未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一直是通过南化排水设施排放的,因此无需缴纳污水处理费”。在前述南化公司提供给媒体的材料中也有类似表述,但南京供水处称,南化公司生产厂区外的排水设施早已纳入城市排水设施范围,且已建成的大厂沿江污水处理厂一期,就是专为解决大厂地区的问题而建,“这一理由既不符合相关政策,也不符合事实。”


谢谢转载引用本文! 本文来自中国水网
原文链接: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12/1261324516520_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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