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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城市垃圾、污水处理达到标准得收费

2011-09-16 09:35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14日,从省(山西省,下同)住建厅传来消息:今年我省各地将研究出台保障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措施,达到我省垃圾、污水处理标准的市县,将征收处理费。

  “现在的处理费收缴率特别低,企业运营面临困难。”省住建厅工作人员称,今年,我省的市、县两级政府将指导和帮助垃圾、污水处理企业降低运行成本,优化运行管理,提高运行质量。并且要进一步加大处理费的征费力度,强化污水、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到2012年年底,我省所有市、县(区)的实际征收标准要达到省政府要求的水平,征收率要达到80%以上;2015年底,征收率达到90%以上。征收的处理费不能满足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需要的,市、县级财政要列出专项资金予以补足,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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