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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严控非自然水源水景 鼓励用再生水

2011-08-31 08:59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中国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因地制宜规划城市水景,从严控制非自然水源人工水景的建设。

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城市雨水和再生水利用,开展废水综合利用,推进中水利用系统建设。水资源紧缺的城市在制定污水处理等规划时,要同步规划污水再生利用设施,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通知还规定,鼓励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区设置雨水收集利用装置,建设区域性中水回用系统,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价格机制。各地要积极推广耐旱性树种、节水型植物群落和微灌、滴灌、渗灌等技术,大力发展节水型绿化。因地制宜规划城市水景,从严控制非自然水源人工水景的建设。鼓励引导再生水、雨水、河湖水在园林绿化、洗车、环卫等行业的使用。

浙江省政府就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给出刚性目标:争取到2015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形成绿色建筑发展体系,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增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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