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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水利工作政策 10年扭转滞后局面

2011-08-10 09:57 分类:行业标准 来源:中国水网

            记者从9日下午召开的“兴水富民,治水强桂”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日前出台了《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力争通过5到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现代水利基础设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广西首个力度最大的关于水利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文件。

随着广西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加快,水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粮食安全和改善民生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广西发生的特大干旱、严重洪涝和泥石流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刻不容缓。广西水利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杨焱指出,当前广西水利发展主要面临三大突出问题,即:水利建设欠账突出、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资源粗放利用突出。目前,广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滞后,病险水库数量多,一半以上耕地缺少基本的灌溉条件,一半以上城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不少农村地区饮水困难;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全国平均指标的2倍左右,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水率达12.8%。

为加快水利建设,广西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通过政府贴息等鼓励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水利建设,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各级财政要不断加大对水利投入的力度,“十二五”期间财政预算用于水利的资金年平均增幅在10%以上。各市、县(市、区)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其中10%由自治区统筹安排)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十二五”期间,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用于冬春水利建设,重点建设末级渠系连片和“五小”水利工程。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市、县(市、区),每年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安排不少于15%的资金,专项用于城镇防洪工程和水源工程建设。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12%用于重大水利项目前期经费和水利建设,并保持适度增长。

据了解,广西把农田水利建设、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江河治理和海河堤防建设等九大工程列为重点任务,力争通过5到10年时间,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现代水利基础设施,实现水利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到2015年,广西将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377座,全面解决现有1779.64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新增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5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稳定在2460万亩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5以上。推进山洪灾害防治和重点水源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水利防御旱涝和山洪灾害的能力。

广西还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3项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3条红线,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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