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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破解水利建设滞后 稳步推进阶梯水价

2011-07-15 09:42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新华网

              7月14日电 从江西省水利厅获悉,该省近日下发《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力争通过5到10年努力,基本建成“五大水利保障体系”,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加快灾后水利水毁工程恢复,确保2012年底恢复到灾前水平;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

  据了解,江西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五大水利保障体系”。一是防洪抗旱减灾体系。鄱阳湖区及“五河”中下游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河段堤防达到规划标准,鄱阳湖区等重点地区和南昌等大中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抗旱水源工程数量和水量调蓄能力明显提高。二是水资源合理配置和科学利用体系。“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总供水能力35亿立方米,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30%。三是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体系。到2015年,全省水(环境)一级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5%以上,水质常年稳定在Ⅲ类以上。四是民生水利保障体系。“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自来水全覆盖。五是水利管理和科学发展制度体系。

  江西将探索健全水生态环境补偿制度。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对破坏水土保持、水功能区等水生态环境服务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以及建设项目占用湿地、水域和水利工程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补偿费,用于水生态环境补偿。对征占用湿地、利用湿地资源、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的单位或个人征收补偿费,对因保护湿地生态环境而造成经济损失或生产生活成本增加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补偿。

  该省还将加大水价改革力度,充分发挥水价调节作用,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推行农业灌溉用水实施支渠口及以下计量收费,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降低农民水费支出。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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