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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社区设施水电气价格 本月起执行"民用价"

2011-07-08 09:10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淮海晚报

            6日,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本月起,淮安市城市社区服务设施使用的水、电、气等价格将下调,实行按照居民使用价格的标准收取。

  所谓的社区服务设施,是指社区内的办公场所、图书馆(室)以及相关机关单位在社区内设置的工作站等便民服务机构。

  据了解,此前,这些社区服务设施使用的水、电、气等价格一直按照商用价格计收。为切实改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自本月起,我市城市社区服务设施使用的电价将由此前的商业用电价格0.844元/千瓦时降至0.5283元/千瓦时;管道天然气价格由3.3元/立方米降至2.2元/立方米;水价由3元/吨降至2.5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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