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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用水定额修改超标加价

2011-07-05 09:06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给排水设备网

         夏天天气炎热,城市用水量激增,部分居民用水不加节制造成浪费。记者昨日在市节水办采访时了解到,6月中旬,我省对2004年下发的《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进行了修改,用水也有了限额,不能随心所欲。兰州市主城四区中,简易楼房人均每天用水定额为100升,高级住宅人均每天用水定额为140升。按照我市相关规定,对于超出用水计划的从今年6月份起要加收一定的加价水费。新规从6月起开始执行。

  居民用水不能随心所欲

  据悉,新《定额》进一步划分了省内各区域及各等级住宅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标准,其中,一类区域为兰州市的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和西固区;二类区域为天水市秦州和麦积区、白银市白银区和平川区、嘉峪关市及金昌市金川区;三类区域为敦煌市、玉门市、肃州区、甘州区、凉州区、临夏市、合作市等;四类区域为其余县市区。用水标准按照居民住宅的等级来划分,分为平房及简易楼房、无淋浴设备楼房、有淋浴设备楼房、高级住宅等4个等级。其中,一类区域按住房类型人均每天用水定额标准分别为:100升、110升、120升、140升;二类区域分别为:95升、100升、110升、130升;三类区域分别为:90升、95升、100升、120升;四类区域除去高级住宅等级外分别为:85升、90升、95升。

  超计划用水要加价收费

  按照兰州市的相关规定,对于超出计划的用水量,要按相关比例标准缴纳加价水费:超用5%以内的部分,按现行水价的0.5倍加价收费;超用6%至10%的部分,按现行水价的1倍加价收费;超用11%至20%的部分,按现行水价的2倍加价收费;超用21%至30%的部分,按现行水价的4倍加价收费;超用31%至40%的部分,按现行水价的6倍加价收费;超用41%至50%的部分,按现行水价的8倍加价收费;超用51%以上的部分,按现行水价的10倍加价收费;连续两个季度超用51%以上仍未采取措施的,其超用部分全部按现行水价的10倍加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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