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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加强地下饮用水源地保护

2011-05-13 09:31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辽阳新闻网

        日前,辽阳市环保局上报的辽阳市《地下饮用水源地区划方案》获省环境保护厅批准。

  辽阳市环保局针对多数地下水源处于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污染源较多,严重影响全市饮用水安全的实际情况,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分别向肖夹河、野老滩、红花峪、铁东、首山5个饮用水源地所在的辽阳县、灯塔市、太子河区、弓长岭区政府发出了《关于对地下饮用水源地周边进行集中整治的建议函》,采取3项措施保证地下饮用水源安全。一是各辖区政府清查本辖区内污染源状况,开展集中整治;二是禁止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包括畜牧养殖户),由辖区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三是各辖区政府要在本辖区内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通过加强饮用水源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有效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地下饮用水源污染,保证地下饮用水源安全,为推动辽阳市有限地下水资源合理利用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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