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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同水同价”为何收费不同

2011-02-28 09:54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合肥在线

2月24日《经济圈四城市用气同价》一文中介绍,“截至去年6月底,合肥经济圈4市已全部实现了工业服务业用水同价。”自称在合肥市高新区从事服务业的张先生打来电话,“不是说经济圈工商业用水同价吗?为什么我们交的水费是2.93元/立方米,而合肥市的工业用户的水费是2.55元/立方米呢?”

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这是由于通过自来水代为征收的一些其他费用不同造成的。据物价部门介绍,自来水价格包括基本水价和一些代为征收的费用,如价外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城市附加等费用,而且对不同用户执行不同标准。“所以就造成了工商业水价相同,但实际承担费用不同的情况。”

以合肥市为例,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均执行1.555元/立方米的价格,即基本水价相同。但价外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不同,服务业为1.215元/立方米,工业为0.845元/立方米;城市附加征收标准服务业为0.04元/立方米,工业为0.05元/立方米。因这两项费用不同,造成服务业到户水价2.93元/立方米,高于工业用户到户价2.55元/立方米。

据安徽省物价局商价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历史的原因,安徽省和全国一样,服务业在用水价格、其他费用的征收标准等价费方面,都高于工业。“去年上半年,我们把实现工商业用水同价,作为加快全省服务业发展、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截至去年6月30日,全省17个直辖市全部完成同价目标任务。”

目前,安徽省工业与服务业用水实现同价,结束了服务业用水价格相对偏高的历史,较大幅度减少了服务业特别是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的水费负担。据悉,现全省亳州、阜阳、芜湖、马鞍山、铜陵、滁州和黄山等8市,实现到户用水同价;合肥、淮北、宿州、蚌埠、淮南、六安、巢湖、宣城、安庆9市,实现基本水价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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